多大功率的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
20000毫安(100Wh)以內的充電寶可以攜帶上飛機。民航局對于移動電源上飛機有嚴格的規定和限制。額定能量在100Wh以內的充電寶可以隨身攜帶上飛機,額定能量在100Wh~160Wh之間的,須經民航局同意方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00Wh以內的,最多只能攜帶兩個。移動電源帶上飛機的標準?
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移動電源禁止帶上飛機。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2、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3、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4、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5、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上述規定同時適用于機組人員。
